发布日期:2021/10/31 10:00:52 访问次数:76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创新型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供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组织开展2021年北京市创新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在北京市内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企业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符合北京市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优先支持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国产替代、“卡脖子”及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等重点领域。
3.获得贷款资金应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且不属于《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等范围规定,以及《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版)》中新建和扩建范围。
4.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高管信用记录良好。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1.资金来源和时限:2021年创新型小微企业贷款产品资金来源为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安排的“京创融”支小再贷款以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安排的贴息资金。该产品适用于经办银行在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内与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
2.贷款期限和利率:最长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提款期1年,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150BP。
3.经办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北京中关村银行、中信百信银行。
4.支持标准:对已通过银行获得此款产品的实际贷款额给予2%贴息支持,贴息期不超过1年。
三、产品方案
(一)初创贷
1.贷款条件:企业成立1年以上;创始人毕业于985/211、“双一流”或世界排名前500院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拥有发明专利2项(含)以上或软件著作权3项(含)以上。
2.贷款额度:以纯信用(无抵押无担保)方式,最高可获得50万元信贷额度;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最高可获得100万元信贷额度;以第三方担保方式,最高可获得200万元信贷额度;以房产等可接受的抵押方式,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信贷额度。
(二)创新贷
1.贷款条件:企业成立3年以上;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或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名录,或持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含)以上;拥有发明专利3项(含)以上或软件著作权4项(含)以上。
2.贷款额度:以纯信用(无抵押无担保)方式,最高可获得300万元信贷额度;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最高可获得500万元信贷额度;以第三方担保方式,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信贷额度;以房产等可接受的抵押方式,最高可获得3000万元信贷额度。
(三)成长贷
1.贷款条件:企业成立3年以上;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或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名录,或持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拥有发明专利4项(含)以上或软件著作权5项(含)以上。
2.贷款额度:以纯信用(无抵押无担保)方式,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信贷额度;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信贷额度;以第三方担保方式,最高可获得3000万元信贷额度;以房产等可接受的抵押方式,最高可获得3000万元信贷额度。
四、办理流程
1.贷款办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各有关单位可在经办银行办理以上贷款产品,经办银行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审核放款,原则上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贷工作。
2.资金拨付。经办银行每月将产品审批、授信、提款和还贷情况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获贷企业根据实际支付利息给予贴息支持。
3.监督复核。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于2022年6月、12月组织项目复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