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用状态良好,近五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经司法裁判承担侵权责任,也没有其他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3.资助范围:2021年1月1日至10月15日通过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并且贯标有效性显著的企业、高校和科研组织。对每家符合条件的单位给予不超过初次认证费用的资助,每家单位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1.申报单位是指注册在本区且具有生产经营行为的营利性法人和住所在本区的非营利性法人,且信用状态良好,没有因侵犯知识产权受到行政处罚或经司法裁判承担侵权责任,也没有其他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2.申报单位具有相关知识产权服务资质,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执业规范。3.申报单位具有一定数量的专利、商标代理人员,且至少拥有1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业务。4.申报单位应提供与我区20家以上企业签订2年以上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5.被托管的中小企业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且拥有至少1件以上专利或商标;6.托管期内专利代理机构每年需为被托管中小企业提供至少一次知识产权培训、咨询等服务;
成功为20—50家中小企业的提供托管的服务机构,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助;成功完成50家以上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的服务机构,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